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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次人才和投資者申請F簽證
(一)、申請F簽證對象:
1、省(部)級國家機關邀(聘)請的高級顧問以及執行中央或者北京市與外國簽署的國家級和省(部)級科技合作項目,重點工程協議,人才交流項目的高科技、高層次管理人員。
2、對國家或北京市經濟文化發展有重大、突出貢獻的人員;執行政府間無償援助協議的人員。
3、國家和省(部)級科研機構、重點大專院校聘用的學術、科研帶頭人,有關單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學術、科研骨幹。
4、在企業、事業單位中擔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重點專業技術人員。
5、在京投資300萬美元以上的人員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外國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派遣來中國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6、國際重要科學獎項的外籍華人穫得者和其他傑出、有影響的外籍華人。
7、上述人員的配偶和不滿18周歲的子女。
(二)、此類人員申請F簽證時須回答有關問題並提供如下相關證明:
1、本人有效護照和簽證。
2、住宿地派出所開具的住宿證明。
3、填寫準確的《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並加蓋受聘或任職單位印章,粘貼一張近期兩寸半身正面淡藍色免冠照片。
4、國家一類被授權單位未高層次人才申請“F”簽證給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公函。
5、投資者交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及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三)、此類人員可申請有效期兩年以上、5年以內的多次入境有效簽證,申請次數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