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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全面監控和重點監控相結合,列為重點監控對象的,要定期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工資支付情況;指導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企業工資支付資訊網路,完善監控手段。
二是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被重點監控的建築施工企業和有過欠薪行為的企業,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因企業資金狀況而被拖欠。
三是全面實施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防止一些企業以計件工資名義壓低和克扣農民工工資。
四是推行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規范企業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
此外,從2006年開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署了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行動計劃,爭取在3年之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還將充分發揮勞動保障公益服務專用電話“12333”的作用,面向社會提供政策解答、資訊咨詢和維權舉報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