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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國家公務員申訴的機關作出最終處理決定的時間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日期:2007-01-10

  受理國家公務員申訴的機關應當在多長時間內作出最終處理決定?

  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申訴,受理申訴的機關應當在接到國家公務員遞交的申訴書後的六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特殊情況,辦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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