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政務資訊 社情民意 辦事服務 人文北京 政府網站導航
北京08數字博物館 | 北京網
首都之窗 > 個人服務 > 公務員 > 公務員生涯 > 權益保護
國家公務員申訴的含義及申訴須具備的條件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日期:2006-09-12

  國家公務員的申訴,是指國家公務員對國家行政機關作出的涉及本人權益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向有管轄權的機關提出意見和要求。

  國家公務員提出申訴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申訴人必須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

  (2)國家公務員申訴是對涉及本人權益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

  (3)國家公務員申訴必須是在法規規定時間內向有權受理申訴的機關提出意見和要求。

 
 轉摘聲明:轉摘請注明出處並做回鏈
推薦給朋友
站點地圖 | 關於我們 | 評價首都之窗 | 媒體報道 | 法律聲明 | 郵件訂閱
主辦: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 承辦:北京市資訊化工作辦公室 運行管理:首都之窗運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辰西路數字北京大廈南八層 傳真:84371700 客服中心電話: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