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保障國家公務員的合法權益。
2、為了促進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職權。
3、為了糾正國家行政機關、領導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加強紀律約束和廉政建設。 4、為了公正、及時地處理國家公務員的申訴、控告案件,使國家公務員申訴控告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5、為了加強和完善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制度。
其中最根本的目的有兩個,即:保護國家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員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