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培訓暫行規定》已於1996年6月正式頒布實施。“九五”期間,公務員培訓實施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培訓工作進入了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的軌道。目前,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正在認真總結“九五”公務員培訓的經驗,研究制定《國家公務員培訓“十五”綱要》。根據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要求,結合新形勢、新任務,提出 了“十五”期間公務員培訓的指導思想和方針、目標與任務、組織與管理、機制與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