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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调整政策
9月1日起将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什么是消费税
·调整汽车消费税的目的及原则


新消费税税率表
类别 税率 前后对比
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由3%下调至1% 下调2%
1.0升至1.5升(含)的的乘用车 3% 不变
1.5升至2.0升(含)的的乘用车 5% 不变
2.0升至2.5升(含)的的乘用车 9% 不变
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 12% 不变
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 由15%上调至25% 上调10%
4.0升以上的乘用车 由20%上调至40% 上调20%






新消费税关键词解读
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 [详细]
调整汽车消费税的目的
  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主要着眼于如何利用经济杠杆协调汽车的消费与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购车门槛,从而达到缓解能源和环保压力,根据排量大小对乘用车征收不同的消费税,鼓励节能环保车的消费。 [详细]
消费税调整原则
  对于消费税的调整,国家税务总局还确定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充分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的原则,引导好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二是优化税率结构、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三是便利税收征管、兼顾财政收入的原则,减少税收流失。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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