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抓緊制訂督查方案。市安委會、各區縣政府負責制定綜合督查方案,分別組織實施對區縣、鄉鎮(街道)的督查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制定本行業(領域)專項督查方案,組織實施本行業(領域)督查工作。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督查方案應於2008年5月6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後,於5月9日前報市政府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三、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總結督查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措施等,於每月15日、30日書面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並於8月5日前提交督查工作總結,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後報市政府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二まま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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