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08]15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
苟仲文牛有成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2008年4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
  任命苟仲文為北京市副市長。
  免去牛有成的北京市副市長職務。




                         二まま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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