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周不予罰款處罰
交管部門將限行措施實施的第一周(10月11日-10月17日)作為緩衝期,對違規上路的機動車,只進行提示、教育、警告,不予罰款處罰。 |
‧ 運送危重病人不受限
運送危重病人等有特殊情況的機動車,不受限行規定限制。 |
‧ 中型客車持證不受限
對符合條件的10座(含)至19座(含)中型客車,核發“班車證”,不受限行規定限制。通告已明確規定大客車不受限制,無需辦證。 申請辦理“班車證”的車輛必須年檢合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一是提出開設班車需求的單位必須是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等法人單位;二是申請車輛為單位自有車輛的,車輛行駛證單位須與單位組織代碼登記一致;三是車輛登記為個人的,必須是單位法定代表人所擁有的車輛;四是無車單位需租賃車輛開設班車的,必須租賃正規營運單位的車輛。 |
‧ 殘障人持通行證不受限
對左下肢殘障人駕駛的自動擋小客車核發通行證。為充分照顧弱勢群體,借鑒奧運期間經驗,為左下肢殘障人駕駛的自動擋小客車核發通行證,持證車輛不受限行規定限制。由市殘聯對相關殘障人的申請資訊進行審核、登記,交管局負責核發通行證。 |
‧ 持貨運通行證車輛不受限
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保障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的貨運通行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通行證的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
‧ 停駛尾號每月輪換一次
根據《通告》規定,按照每周停駛一天的車牌尾號,每月輪換一次停駛日,並在輪換前一周,向社會廣泛宣傳告知。 |
‧ 同組同尾號被限可換牌號
對擁有同組和相同限制尾號機動車更換車牌。借鑒奧運期間經驗,對單位和個人、家庭擁有2輛(含)以上同組和相同限制尾號的機動車(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或相同尾號),允許車主選擇更換車牌號碼。 |
‧ 外埠進京車輛辦理臨時證
外埠進京的黃標“綠色通道”車輛、郵政貨運車輛以及經北京市運輸管理部門核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的為北京市運送生產生活物資的車輛,不受禁限時間和區域限制,但6至24時禁止在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行駛。外埠進京機動車進入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行駛,邊境檢查站嚴格查驗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志、交強險標志,辦理有效期限為7天的臨時進京通行證(原辦證期限為一個月),不受限行規定限制。持長期北京市區通行證的外埠機動車按本市車輛管理,遵守“五日制”尾號限行規定。 |
‧ 校車持通行證不受限
對於符合規定的校車,交管部門將核發通行證件,不受限行規定限制。由市教委等部門制定有關校車標準,全市統一校車外觀標識,並對學校、單位提出的校車申請進行審核、登記。對符合條件且年檢合格的機動車,由交管局核發“校車通行證”。 |
‧ 持金融通行證車輛不受限
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金融通行證的運鈔、護衛機動車,及持有機要通行證的機動車,不受限行規定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