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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將至,為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證首都人民過一個安全、祥和、團圓的節日,保障節前及節日期間粽子類食品安全消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近日對我市大型商場、超級市場內銷售的粽子進行了品質監測。
此次監測在朝陽、海澱、豐台、昌平、大興5個區縣的12家連鎖超級市場、食品店共抽取11個廠家生產的50個品種的粽子樣本,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19295-2003《速凍預包裝面米食品衛生標準》、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對酸價、過氧化值、鉛、總砷、揮發性鹽基氮、黃曲霉毒素B1、菌落總數、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黴菌、防腐劑、甜味劑等指標進行了檢驗。經檢驗,1個樣本因酸價超標判定為不合格,抽檢合格率為98%。
端午節提示:
隨著傳統佳節“端午節”的臨近,粽子銷售將呈現熱潮。在此我們提醒消費者選購粽子時應到正規的銷售商處購買。購買包裝粽子時應注意外包裝上標注的配料表、保質期、生產日期、製造者名稱、地址等內容;購買散裝粽子時應選購粽角端正、扎繩松勁適當、無明顯漏角、粽體無外露,剝開時粽體內外無雜質、霉變、生蟲、異味等現象的產品。購買後應索取購物憑證,並采取適當的方式進行保存。
北京市工商局將不斷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實現對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淨化首都食品市場,確保人民群眾安全消費。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