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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內容 |
| 標題: |
車船使用稅 |
| 發表者: |
AH07082700046 |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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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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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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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件日期: |
2007-11-13 |
| 正文: |
你好,剛看了車船使用稅10月1日開始開始征繳了.我想咨詢一下,我是今年7月購買的2手車,我應該如何交納?是按照7月開始計算還是要交全年的? 另外,10月1日開始繳納後,我是需要到地方稅務部門交納嗎?我住在麥子店附近,應該到哪個稅務所辦理?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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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
| 回覆單位: |
市地方稅務局 |
| 回覆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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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內容: |
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您的來信我們已經收到,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車船稅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京地稅地〔2007〕337號)規定:
第二條 車船稅納稅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
車船管理部門:是指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依法具有車船管理職能的部門。
車船管理人:是指對車船具有管理使用權,不具有所有權的單位。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繳納車船稅的,使用人應當代為繳納車船稅。
第八條 車船稅稅款計算
車船稅按年征收,納稅人在規定的申報納稅期限內一次繳納全年稅款。對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由於您所說的車輛屬於二手車,不符合購置新車的征收政策,因此應在規定的申報納稅期限內一次繳納全年稅款。車船稅納稅人為個人的,其車船稅申報納稅期限為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可在稅務機關設置的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征收窗口或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郵政儲匯局的代征場所申報繳納稅款。
車船稅繳納地點您可以登陸北京地稅網站(www.tax861.gov.cn),在“行政公告”欄目中查詢《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本市個人機動車輛船舶征收2007年度車船稅的通告》(http://shiju.tax861.gov.cn/zwgk/qjdt/xzgg/display.asp?more_id=1172766)。
區縣:朝陽;稅務機關征收場所地址:朝陽地稅局機關大廳征收點(朝陽區安苑東裏三區一號)電話:64918178;呼家樓北街乙4號(中倫信會計師事務所)電話:65920407
如果您還有其他涉稅問題需要咨詢或反映,請您登陸北京地稅網站(www.tax861.gov.cn)或撥打12366北京地稅熱線。
再次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幫助,希望您繼續關注並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万事如意!
2007-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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